社会助学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重要教育活动。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一种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社会助学就是政府业务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及个人等各种社会力量,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考试大纲的要求,通过面授、函授、广播、电视、录音、录像等多种形式,有组织地为自学考生创造学习条件,进行课程辅导和自学指导的活动。
社会助学的形式可分为:
(1)业务部门统一助学,如由开考专业委托委、局组织的行业内部助学,其中包括全国统一助学和地域性统一助学;
(2)单位助学;
(3)业余课程辅导,如各类普通高校自考辅导班,可对不同需要不同程度的考生进行帮助,即面授、刊授、函授等;
(4)全日制助学辅导,如民办高校脱产自考班,即开办全日制辅导学校(班),采取课堂教学形式,对学生进行全面系统的课程讲授。
社会助学的基本原则是:
(1)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
(2)坚持社会效益第一原则。
(3)坚持助学不助考原则。
相关知识:1988年我国颁布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从此建立了高等教 育自学考试制度。《条例》明确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一种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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